近日,宜黄县公安局凤冈派出所与网安大队根据线索,发现辖区徐某涉嫌非法买卖互联网账号。
民警依法将徐某传唤至凤冈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徐某从事微商行业,2017年以来通过购买未实名认证的微信号用于在微信群内发布广告,后因购买的微信号未实名认证不便于在微信群做引流推广,又在今年2月份通过各种途径,在某网站购买了9个实名认证的微信号用于发布广告,并将之前已不再使用的未实名认证微信号转卖他人,非法获利41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宜黄公安依法对徐某的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并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网络时代,每位公民都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身份类、个人住址类信息,对含有个人信息的快递单、外卖单、车票、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要妥善处理,不安装来路不明的软件程序,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要及时报警,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宜黄公安
微信正在通过一款名为“视频号推广”的小程序,内测视频号的广告投放和管理。这意味着,尚未全量开放的视频号,已经率先走在广告营收的道路上。
近日不少社群内流传如下截图:
其中显示用户可以付费进行视频号内容推广,支持设置曝光时间周期和提升目标、添加朋友圈文案,系统则直接智能匹配目标人群。最后,再根据期望获得的总曝光量得出推广报价。
什么是"视频号推广"?
简单来说,就是视频号版的"dou+",也就是帮你的作品获得更多推荐的一个付费项目。
我们都知道,视频号是基于社交推荐的,本身并不存在抖音那样的"流量池"算法,所以,联想到很多人的微信并没有过多的社交资源,但为了让好的作品让更多人看到,官方决定推出这样一个类似"dou+"的服务,似乎也不是很难理解。
目前来说,用户可以通过扫码【视频号推广】小程序,进入其主页面后点击【创建推广】,选择要推广的动态,即可开始基础设置,设置完成即可开始推广。
假如用户点击朋友外层曝光的视频号素材,即可跳转至详情页,该详情页可额外提供关注按钮,并自动排除其他账号内容,仅推荐本账号内容。点击视频号头像或昵称,即可跳转至视频号主的主页面。现在视频号推广”并没有开放,也不支持公开搜索,暂时只能通过扫码进入。
视频号既然已经在短视频行业站稳脚跟,广告营收这一块自然也要开始考虑起来,毕竟建立微信生态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赚钱,生态建立的差不多了,赚钱模式自然也要跟上,这才是一家大企业该有的魄力。
对于视频号运营上,微信方面还推出了一系列限制。目前,视频号可使用已认证公众号为其进行认证,未使用已认证公众号进行认证的视频号,由创建时的微信帐号主体承担该视频号的相关权利义务。发布利用新技术(如虚拟现实、深度学习)生成或合成的非真实的音视频内容,应进行显著地标识,避免对其他用户造成误导、混淆。
和钱相关,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肯定是价格,根据粉丝的测试,目前视频号推广400元在4天内可以获得2w的曝光量,并根据视频内容,系统智能匹配人群。
视频号推广”还将支持用户定向投放,可选择进行自定义定向人群选择,目前暂时只支持年龄、性别和地域维度等的定向。就“视频号推广”投放样式来看,与其他短视频平台相比,它的推广样式更为丰富,而且与微信生态联系紧密。
说到底,视频号推广只是一种获得曝光的方法和手段,和我们此前介绍的诸多运营方法一样,单纯靠推广获得流量而内容不够支撑,转化效果一样不会高。那么运营者该何时选择推广获得商业流量呢?
400元2W曝光量,你觉得值吗?评论区回复“666”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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