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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8-26 12:27 / 作者:www.biddlecn.com

只为遇见更好的你!九江新闻网改版升级 全面实现从桌面到指尖

砥砺奋进十二载 融合创新续辉煌

九江新闻网改版升级 全面实现从“桌面”到“指尖”

九江新闻网讯(记者 柯亭依)九江新闻网由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主管,九江市政府新闻办、九江日报社主办。自2006年成立以来,历经12年的发展,九江新闻网已成为集门户网站、手机报、APP、电子报、微博、微信矩阵于一身的新型主流媒体,用户数量突破百万,日点击量超过30万,连续七年荣获“全国地方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全国地方网站最具人气活力品牌奖”等称号,连续七年连任中国地市新闻网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坚守媒体责任、壮大主流声音?改版升级的九江新闻网及全新上线的九江论坛客户端(APP)交上了一份媒体变革创新的答卷。此次九江新闻网改版深度整合了栏目结构体系,突出重点内容、服务功能,强化移动优先、社交特性,用更美观的视觉呈现,更清晰的栏目定位、更丰富的内容产品,带给新老网友不一样的体验。

突出政务民生 彰显门户担当

九江新闻网新版首页以蓝色为主色调,优化了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简约大气、主次分明。此次改版秉承“讲好九江故事、回应社会关切、传递社会正能量、创新呈现方式”的宗旨,打开网站,在首页醒目位置,能看到《书记报道集》、《市长报道集》、《新闻发布厅》等重点栏目,这些“重磅”栏目将视野聚焦到本地政务民生,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彰显党媒属性、门户特质。

九江新闻网改版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中优势力量,整合新闻资源,推出《全力打造长江最美岸线》、《重大项目见效年》、《争创文明城市》、《九江扶贫风采展》等一批特色专题专栏,以融媒体视角见证新时代九江崛起的磅礴力量,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九江新闻网新版首页

值得一提的是,九江论坛客户端重点打造的《问政九江》栏目,致力于搭建移动网络问政互动平台,让广大网友快捷表达诉求、反映民情、咨询政策,以及对各职能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各职能部门入驻移动问政平台,作为“答政”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对网民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在线进行答复和解决,实现“掌上沟通、指尖问政”。

《问政九江》栏目页面

网页手机版及九江论坛APP上线 实现从“桌面”到“指尖”

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为适应移动化趋势,九江新闻网手机版上线,实现手机自动适配,进一步满足网民移动化阅读需求,将改版后的九江新闻网从“桌面上”移到“指尖间”。同时对移动端栏目进行整合,进一步简化层级,让手机用户更加直接、便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九江新闻网手机适配版

九江论坛自创办以来,充分发挥网络问政的平台作用,成为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连心桥,会员数量达87万,拥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九江论坛APP打通了PC端与移动端,实现数据共享、同步显示,在栏目设置、内容选择上更加注重时效性、实用性,强化用户的参与性与互动性,在浏览新闻资讯、网友爆料的同时,能实时跟帖参与,让移动“悦读”体验全新升级。

《同城圈》栏目

九江论坛APP不仅推出《问政九江》、《民情呼声》等移动网络问政平台,还全新上线《同城圈》栏目。《同城圈》旨在打造“九江人共同的掌上朋友圈”,在这里,你可以随时随地聊天交友、生活分享,晒美食、找工作,还能赢得诸多福利,让互动沟通变得更有趣有料。

融合创新 一切只为更好服务用户

以此次改版为契机,九江新闻网将从内容生产、功能定位、传播渠道等方面推动网站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融合创新,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网民。

网站紧紧围绕主题策划,通过“编辑部+融媒体工作室”“编辑部+课题组”等多种形式,探索打造适应互联网生态的“编辑部+”新型采编架构,力求给网友带来更多及时、有深度的原创新闻和栏目。其中,九江手机报微信版《九江早安》栏目,及时摘编最新发生的本地新闻资讯及民生服务信息,每日清晨向网友倾情推送,并上线语音播报版,让新闻更好看、更动听。

《九江早安》页面

九江新闻网创建已近十二年,正值朝气蓬勃、意气风发之时。全新改版,只为与你更好相伴,共同见证和书写九江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2022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9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九江市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4日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4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其他条件:

  (1)在职人员报名条件: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资格审核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完成下编手续。

  (2)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4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22年9月。

  (5)招聘岗位要求限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是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务期满并退出现役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已经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再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5月4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九江市人事考试网()。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负担。此类人员应于5月4日9:00至5月7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SY+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网上改报:每个岗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由市人社部门审核为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00至17:00,改报公告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6.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7.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5月4日、5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21日,与九江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同一天,考生报名时请慎重报考,避免重复报名。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笔试资料】2022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拟入闱人员的公告,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1.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紧缺岗位按1:2)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有关要求

  笔试后的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4)。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6)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其他岗位: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削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削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削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结构化面试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播音主持专业面试岗位:面试内容为新闻稿件的播报,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音质、普通话的标准程度、语言的流畅性及节奏感;播音主持基本知识,主要是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的考核;上镜形象测试,主要是现场试镜,注重气质、形象和仪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不达面试开考比例且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时,则不削减(或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公告已削减计划的岗位除外),但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则确定入闱末位人员时,该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300)+面试成绩×(5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五)体测

  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报考人员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体检人员公示

  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来浔前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来浔返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当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闭环管控措施。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省外其他地区来浔返浔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或在驻地等候,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本省有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流动管理参照执行。

  本省无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可自由有序流动,落实扫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如有其他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浔阳区:0792-8239834??濂溪区:0792-8270059?

  柴桑区:0792-6812185???庐山市:0792-2557923

  湖口县:0792-3660965???彭泽县:0792-5666535

  德安县:0792-4334036???共青城市:0792-4357191

  永修县:0792-3225522???修水县:0792-7808691

  武宁县:0792-7705782???瑞昌市:0792-4220201?

  都昌县:0792-5223932???

  庐山西海风景区管委会:0792-7705596?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2022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9人)_事业单位招聘网

  附件1: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九江中考家长注意!2022九江高中招生政策已发布

2022年九江市高中招生规定已出,具体看下文: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省中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中招委组织实施,一考多功能,为普通高中和各类高、中等职业院校选拔人才。全省全面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

2.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普通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中职类志愿。考生填报志愿须规范、慎重,学校负责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不得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各地教育招生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属地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和初中学考成绩进行录取。

具有江西省初中学籍或户籍的初二年级的考生,不分报名类别,均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地理和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

3.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乡村教育事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市、区)户籍的生源。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当年初中学考。

4.按照《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或全国统一学籍信息表,历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在2022年3月25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部门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外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的,须由本人及家长携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部门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盖章同意方可报考,跨省、市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本市内跨县(市、区)的由当地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6.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考,不得注册高中学籍,2022年已报名参加初中学考但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应在考试前完成学籍补建。

7.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共计105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后,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可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界面提示进入“江西省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平台支持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以及江西银行、江西农信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的网银支付。逾期未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完成后系统无法进行退费。初二年级考生暂不缴费。

8.2022年3月15日前,各报名点工作人员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3月15日至3月25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确认,同时要认真阅读并签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普通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相关要求填报;中职类志愿,可填报两个志愿;师范定向类,可填报一个志愿。

9.市直各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报名时,应收集考生家庭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统一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各县(市、区)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可参照市直学校做法进行。

10.濂溪区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11.凡户籍在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2022年3月25日之前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户口簿、全国统一学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

(二)考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精神,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仍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初三年级: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0分);物理80分(不含实验);化学70分(不含实验);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80分;体育60分;总分共830分(含2021年已考地理、生物两个学科)。

初二年级:地理50分;生物50分(不含实验)。

2.考试形式及要求: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开卷);物理和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实行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15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3.考试时间: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19日。语文考试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考试为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考试为150分钟;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为10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20分钟。

4.体育考试相关工作按《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2〕1号)文件要求执行。

5.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考查,考查组织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招生部门负责,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育技术和装备发展部门负责,音乐、美术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教研部门负责。考查科目的成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生源学校一并汇总上报当地市、县(区)教育招生部门。

6.初中学考考点应相对集中,原则上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报考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

7.其余有关考试事宜均按省规定办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三)阅卷

初中学考的网上阅卷、统分、登分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市教科所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在初中学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理查分手续,由市中招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安排专人查卷。

(四)录取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最低等级控制线由市中招委参照划定。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工作要求按《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2.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各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负责。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或在学籍所在地录取。凡录取到重点高中的考生,其考查科目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等级。凡无当年录取信息和未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转接手续,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提供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初中学考成绩到户籍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其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汇总各县(市、区)相关证明材料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必须取得初中学考报名序号。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可以采取划线录取与注册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中招委按职普比要求划定并与当地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同时予以公布,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可将当地中职学校与一般高中录取工作同批次进行。

4.2022年继续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政策。具体方案及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参照《九江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市中招委字〔2015〕2号)执行。

5.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需及时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按志愿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按照管理平台的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报送标准,按时、准确上传初中学考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录取数据须于2022年9月20日之前上传到管理平台。

6.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新生录取工作与一般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7.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怡康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中专)”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报濂溪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填报同一个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市直或濂溪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8.2022年,为顺应高考综合改革,市直普通高中实行“一校一线”。九江一中(不含八里湖校区)、同文中学、九江三中三所省重点高中按定向生、均衡生两个类别进行招生,该类别招生对象仅限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户籍考生。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七中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高中定向生、均衡生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依次进行录取。

9.九江一中农村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是九江市政府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让更多随迁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可面向全市招收15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定向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九江一中农村班代码:0401000,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代码:0401100)。

10.九江中加友谊学校是由省重点高中同文中学与加拿大爱加信国际学院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一般高中(代码:0401011)。其招生计划(1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

11.省重点高中九江外国语学校外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其招生计划(100名)含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内(代码:0401005)。

12.九江金安高级中学“宏志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在初中学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关于认真做好金安中学“宏志班”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市中招字〔2006〕13号)执行。

13.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美育教学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九江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九教发〔2019〕6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九江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认定、申报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九教发〔2022〕38号)要求,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学,特长成才的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鼓励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资质、理念开展相关特色教育。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自主招生(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具体项目、招生计划等,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统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特长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排队”的原则择优录取。特长生的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艺术、小语种类型以及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范围内招生,但不得以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特色学校招生的依据。

14.经江西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2年海军航空实验班继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6号)文件执行。

15.九江职业大学今年继续面向各县区招收师范定向生,各县(市、区)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文件精神确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报考并进行面试和体检,届时市中招委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对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综合评价,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名单,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16.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学生,在中职学校继续完成初中学业后,普通中专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招生部门负责办理录取手续,并及时将录取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由原就读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17.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有关规定

(一)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濂溪区政府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濂溪区教育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经开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市直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根据2012年11月1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安排庐山管理局下迁居民子女入学的实施意见》(市教发〔2012〕127号)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濂溪区小学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到庐山管理局统一报名初审,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复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入学。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与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纳入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

(四)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教育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库名单办理初一、高一新生学籍,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办理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初中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高中升学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将依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经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市、区)招不满的,可以在我市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各民办学校必须向当地教育招生部门报送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

(六)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8号)具体规定执行。

(七)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九)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十)在我市从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初中升学,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十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加分政策按照《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十三)外来我市投资及落户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当地教育招生部门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等部门九江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04〕50号)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九教发〔2015〕110号)等相关规定办理,统一由当地教育招生部门进行审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十五)在组织初中学考报名工作中,凡未经当地教育招生部门审核批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得到生源学校面向家长和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演讲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承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严禁各招生学校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严禁学校为招揽生源进行有偿招生。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四、招生纪律

(一)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大计,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核准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和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廉洁自律,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公开,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坚决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所有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为名,违规提前招收或承诺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严禁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均不得享有招生特权,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生借读、旁听。生源不足时,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含赣教基字〔2020〕43号文件下发以前已批准的学校)。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高中以民办高中名义“掐尖”招生或民办高中打公办高中旗号招揽生源,禁止“中考移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未按当地招生管理规定录取私自择校的学生,不得给予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管理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高中学生补建学籍坚持户籍地、考试地就读学校、录取学校一致原则,严禁为跨年补录学生建籍(遇特殊情况需报省教育厅审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考试编班,实行随机均衡编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强化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三)各地要健全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遵循报名、考试、评卷、录取数据安全和考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落实相关数据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防入侵、防泄漏、防滥用、防窃取能力。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帮助转移户籍、安排家长在校内就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择校费、跳档费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初高中学校宣传和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中高考成绩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从严治理学校在招生办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五、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验区的招考工作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2022年,我市濂溪区、庐山市、德安县、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市继续实施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各实验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强统筹谋划,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认真拟定并实施好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各县(市、区)也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凡未进入试验的县(市、区)要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础。